QY球友会app下载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一)服务范围:本项目计划入围两家供应商,负责为招标人提供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一家为主选,一家为备选,入围后由招标人与主选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符合启用备选条件时,招标人与备选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三)服务概况:本项目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要求,为适当减轻招标人员工医疗负担,通过为员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优化完善招标人员工医疗保障体系。招标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员工人数约5650人,其中40岁以下员工约3570人,41-50岁员工约1300人,51-60岁员工约300人,退休人员约480人。本项目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包含:一是为招标人员工提供商业保险;二是托管招标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保险费用预算为262万元/年,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托管服务费率上限为:0.5%,约12万元/年,三年预算费用合计822万元。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从事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能力,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采购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须提供: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5.《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及发送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并查验合格后,方可通知投标人对公缴纳报名费用。
(一)投标人应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需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应充分预留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在运输途中完整性,对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运输途中破损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的(包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有效证件不齐,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