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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球友会登录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本公司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964.67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717号)。

  (一) 因政府规划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如下:

  (二)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变更为“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将原计划用于“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以及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本金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上本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企业经营及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仓储项目,旨在提高仓储作业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的情况,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2019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

  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止。截至2020年9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00万元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94.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未到期理财4,10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36.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6,189.50万元,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注3]“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详见本报告三之说明。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形成节余所致 附件2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承诺效益为8,539.59万元,累计实现效益5,207.8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的60.98%,该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受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同时二季度海运拥堵问题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海外客户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缩,收入规模下降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承诺效益为12,709.3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9,282.7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的73.04%,该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受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同时二季度海运拥堵问题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海外客户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缩,收入规模下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目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销业务涉及的外币结算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外币资产、负债规模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业绩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工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即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交易违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外销业务涉及的外币结算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外币资产、负债规模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业绩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即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交易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锁定情况下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币收付汇和外币存贷款的实际现金流与预测情况出现较大偏离,例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将造成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外币现金流实际回笼情况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签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所约定的期限或金额无法匹配,导致外汇延期交割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须有正常的业务背景,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等的预测金额。

  4、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由财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批。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收回的问题。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则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实现稳健经营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外销业务涉及的外币结算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外币资产、负债规模相应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与相关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业务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合作机构: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1、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子公司相应事项应事先报备公司财务中心,由公司财务中心统筹实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缩短资金回笼时间,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交银”)开展日常资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有利于丰富公司的合作银行及理财产品选择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加勇先生、尚巍巍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安吉交银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安吉交银开展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预计2022年与安吉交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单日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即不超过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7%;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公司预计2023年与安吉交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单日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即不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

  上述关联交易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不含贷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吉交银资产总额131,799.61万元,净资产16,271.4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44.38万元,净利润360.96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兼任安吉交银董事,安吉交银为公司关联方。

  安吉交银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2023年度,公司拟在安吉交银以不低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开展业务。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安吉交银开展存款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有利于公司丰富合作银行和理财产品的选择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测算,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安吉交银以不低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相关利率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授权的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公司财务中心事前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筹划与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受托方、理财产品及投资规模;委托理财期间,持续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过程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1、公司参与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参与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委托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4、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控制风险。

  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七、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QY球友会登录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2、13、14、15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3年5月18日14: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结果和2023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批权益份额归属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抵押、质押融资额度为10亿元,占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6.82%。上述融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期限和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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