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球友会信托业的发展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需求,这是颠扑不破的规律。近十几年来,信托业引领了金融创新的方向,不仅自身得到“爆发式”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信托业的发展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需求,这是颠扑不破的规律。近十几年来,信托业引领了金融创新的方向,不仅自身得到“爆发式”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以及受托资产规模的急剧扩张,信托业过去服务实体经济中的规避监管、刚性兑付积累风险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参考国外信托业发展方向,信托业要重新厘清未来的发展方向,重振行业信心,踏上转型发展的新征程。
参考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融资类业务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占比将大幅下降。信托融资在一定时期弥补了我国银行体系的不足,但随着规模的不断增长,其风险也逐步升高,与日本信托业相同,我国信托业在不远的将来也会面临政策红利的消失,此消彼长的同时,投资信托、服务信托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美国,受托机构提供的信托服务已经高度专业化、规范化,监管机构通过详尽的法律法规构建起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受托人尽职尽责。美国受托人责任是分“两阶段”的,适用不同的规则,即受托人大部分时间是作为代理人,但当按照契约的定义发生违约事件时,受托人将立即“升级”到作为审慎人,从而执行更高的谨慎标准,需要受托人更加警惕以及采取更多行动,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行动,为其寻求索赔,负责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公司债信托中并非只有信托公司提供服务,一般会引入大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各类机构各司其职,互相制约。这些经验为中国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改善业务结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相对于债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期限长,更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长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了一种将存量风险流动化的机制,有利于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发展股权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挖潜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也必然是信托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服务信托通过深入实体经济的各个场景,为场景中的各方提供服务,解决场景中基于信托财产存在的信任、安全、效率等问题,从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更有助于发挥好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结合新发展格局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各个场景中的金融需求和非金融需求,配合相关制度法规的完善,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信托服务,将使得服务信托成为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的重要补充。应鼓励大力发展年金信托、涉众性资金信托等业务,发挥信托制度对社会治理的贡献。
慈善信托是海外受托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慈善资金运营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慈善信托为慈善事业专业化运营提供新的路径,为金融支持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供制度化通道。慈善信托在解决贫困问题、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居民财富积累和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慈善信托未来有望迎来加速发展。
信托制度建设对信托业务开展至关重要。首先,加快修订《信托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职责进一步规范、细化。2006年,日本《信托法》的修订极大地促进了日本信托业的转型发展。信托法规供给不足问题已对我国信托业的下一步发展形成了不小的制约。其次,完善信托业务监管制度,需结合资管新规的要求,制定更加完整、完善的信托业务配套制度,如各类别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产品税收制度等,补齐对服务信托、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监管缺乏或不足的缺口,统一监管口径分类及标准。最后,建设统一的信托产品流转平台,解决信托产品的登记、查询、交易问题,增强信托产品流动性,使得信托产品更加被认可。
2.放松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的限制,深度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我国金融监管能力的提高,金融监管部门应逐渐放松信托公司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的业务限制。如放松拟IPO企业、并购及其上市再融资过程中信托持有与退出的限制,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创企业成长和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共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托制度优势要得到充分发挥,应在社会治理领域引入信托制度,发挥信托的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信托公司等受托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担任受托人,能够实现涉众性社会资金的独立、安全、长期保管并按照委托人意愿运用,提升交易安全性和效率,防范出现社会资金安全风险。未来,要充分发挥信托制度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行业转型,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需要给予信托一定的政策支持,尤其在社会治理领域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如在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企业年金、环境治理、预付款信托等方面引入共同治理的概念及使用信托制度的强制要求,可以从地方先行试点。
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信托业是特许经营行业。金融监管导向对信托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回顾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史,整体来看,信托业的发展是金融监管部门顶层设计的结果。为了促进信托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评价评级体系。在监管政策上对信托公司进行差别化监管,参考银行业,央行对普惠金融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定向降准,如信托公司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碳中和、小微企业等达到一定标准时,可以给予适当的监管鼓励政策,如风险资本计提的标准降低、不计入融资类额度或者税收优惠的政策;针对国家鼓励的城市更新改造、居民租赁住房建设不纳入房地产业务规模;针对支持共同富裕、养老产业等国家急需发展的方向,应重点给予政策鼓励和倾斜,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信托公司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围绕受托人的中心地位建设良好的受托人文化。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受托人意识,牢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使命,养成遵规守纪、埋头实干、勤勉尽责的习惯,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和信息科技支撑引领能力。信托公司必须要坚守受托人定位,大力培育受托人文化,将受托人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将“守正、忠实、专业”的要求嵌入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员工培训、制度规定、激励约束机制等环节,以制度固化良好品行、强化受托人文化认同,提供专业的综合管理服务,筑牢风险管控的基石。
信托是一种制度安排,不仅可以应用在金融领域,也可以用于公益慈善、财富传承、涉众性资金管理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但多年来,由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加上信托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也因为宣传力度不大,导致社会各界对信托制度了解不足,仅将其当作一种融资和理财工具。信托文化和功能普及认可度还不高,信托业在全国范围内展业面临着“刚兑”等问题困扰。参考发达国家,英美国家的信托文化非常发达,信托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常驻角色”,与医生、律师等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日本各类型信托功能强大,居民普遍对信托有一定程度的认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对信托制度需求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信托制度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必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大力引导社会各界懂信托、用信托,积极推动信托宣传,让更多居民接触信托、了解信托,助力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