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汤世生、张旗、贺学均、袁小彬、陈重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负责人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线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含美元1,565万元)。
2004年末,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3373亿元,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2007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461号)批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
2010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552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持股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该事项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
2015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渝银监复〔2015〕114号《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名称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873亿元增至128亿元,该事项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20T)。
201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89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50亿元,该事项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联系电线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注:2022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注: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注:2022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注: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公司的经营目标: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多途径、深层次服务实体企业融资需求,调结构、谋转型、促发展,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公司积极回归信托本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强化控制、驾驭风险的能力,依托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在稳居行业头部公司地位基础上,努力将公司建设为国内一流金融机构,打造成为信托行业“百年老店”,充分实现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谐共进。
公司的经营方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树品牌,以稳健谋发展,以创新促改革,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并重,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战略规划:立足重庆,紧跟“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为核心,大力发展信托主业,不断探索前沿业务,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力争公司信托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战略资本及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坚持“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创造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信托产品。用完善的消费者服务体系维护信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信托产品的设计环节就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健全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信托、权益类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混合类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为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
从国际情况来看,当前全球政经秩序正处于剧变之中。美联储持续大幅加息,俄乌冲突加剧地缘政治风险,发达国家深陷滞涨与通货膨胀危机,新型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额持续萎缩,海外多家银行爆出风险事件,全球金融市场恐慌情绪蔓延。
从国内情况来看,202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2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我国的综合国力、社会生产力、国际影响力、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也应该看到,中国经济仍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
伴随着“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信托业依靠信托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持续开展“两压一降”工作并成果显著,业务结构得到深度优化。信托行业在助力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及共同富裕等方面大有可为。
随着行业监管走向纵深,逐步扩展到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等全类型监管,促使信托公司加速自我完善,不断增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伴随着《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正式落地,明确了信托公司的业务分类新标准,加速回归本源,为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5,698元,突破1.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0%,已经超过世界人均GDP水平,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麦肯锡预计,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仍将维持在10%左右,到2025年突破330万亿元人民币。在这种背景下,更加灵活和稳健的信托产品将成为高净值客户的首选。
截至2022年末,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86.53亿元,资本稳固充足、资产优良,各项指标稳居行业头部。公司坚持回归业务本源,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积极探索转型发展,初步形成了“固收+投资+非标+资产经营”的四轮驱动、齐头并进的喜人局面,创新发展动能强劲。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危机持续加剧,大国博弈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复苏尚未迎来拐点。应密切关注主要经济体的财政金融政策动向,及时反应、积极应对可能面临的挑战。
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一些地区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持续暴露,市场资金流动性仍旧较差。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分化愈演愈烈,重大风险项目不会在短期内得到妥善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金融债务展期或将延续,信托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风险处置压力仍然存在。
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短期内房地产行业呈现萎靡态势,进入阵痛期,房地产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流动性风险,并传导至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信托公司合作对手多为民营房企,风险敞口较大,由此造成了较大的兑付压力和舆情压力。在此背景下,结合“保交楼”、风险处置、项目贷款等政策指引,目前信托行业正处于化解房地产风险的重要“窗口期”,信托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随着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业正式进入强监管时代,对信托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合规成本将进一步上升,这也将进一步加剧行业洗牌,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三会一层”权责明晰,制衡有效,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责,构建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和内控合规履职环境。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效率与效益,综合运用激励与福利机制,在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进步。
公司已建立职责明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组织构架之间协调运作,相互制衡。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业务;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有效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决策风险,以便更好地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经营班子下设了项目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以保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重大业务项目的经营风险,并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形式。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台部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审查和事中控制;后台部门(财务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等级暂行办法》以及《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明确了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加强负面舆情管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讲座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公司的内部控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分别由业务部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以及审计稽核部等进行自查和检查;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22年,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出具各类内审报告153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2022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2,753,121.98万元;(2)关注类资产225,311.57万元;(3)次级类资产1,542.86万元;(4)可疑类资产0万元;(5)损失类资产6,555.63万元。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50,489.23万元,期末数为8,098.49万元。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信托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了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的信托贷款项目大部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投资者的收益及公司信托报酬影响较小。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清理、修订、拟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加强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合规考试,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事前加强对交易对手及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在信托产品设计中明确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三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流程控制、多手段并用,对重点项目实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苗头;四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密切跟踪处置情况,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大限度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受益人利益;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
在自有业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的短期投资主要投资于质地优良、风险低的金融类产品;2022年末,公司存续固有贷款余额146,100万元,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在信托业务方面,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受托人职责,按照公司信托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立项、审批、报备、登记、产品发行,到项目后续管理、风险披露、清算分配,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提升风险意识和市场敏感度,充分甄别存在问题与瑕疵的考察项目和交易对手,确保落地项目质地优良、风险可控;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对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等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规范;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行为监测、法律合规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对审批、印章使用、凭证保管等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和座谈、员工行为管理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公司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诚信尽职地履行受托人义务,向投资者销售风险匹配的信托产品、充分披露信托产品信息,对新产品发售注重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和体验,提升公司信誉度和美誉度。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公司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体制建设与执行保障方面,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理念,有效运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策和要求的纵向传导及执行机制;在制度完善与机制运行方面,通过“强化三个落实”“促进三个提升”,以期实现制度机制更完善、事前审查更到位、管控监督更全面、内部培训更完备、教育宣传更丰富、投诉处理更高效的发展态势。
强化三个落实。一是完善更新,强化落实制度建设。2022年公司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适当性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二是源头预防,强化落实事前审查。始终坚持“预防为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原则,风控关口前移,对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行为,强化落实管控监督。在一线员工展业过程中,持续对营销推介、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客户信息保护等重点风险领域进行管控监督,督促全员坚守合规红线。
促进三个提升。一是加强培训,促进提升员工消保意识。2022年公司自主开展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旨在提升全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培养专业素养高、合规意识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丰富创新,促进提升宣传教育质效。公司坚持线上宣教与线下宣教相结合,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开设线上线下“消保专区”,在拓宽宣教渠道、丰富宣教形式、加大宣教频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原创性,致力于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特色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完善服务,促进提升投诉处理水平。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坚持以维护客户利益为中心,持续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规范投诉受理和处理,强化溯源整改和自查分析,不断提升投诉处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结合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和落实投诉制度机制。在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中,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起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的工作模式;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升投诉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分析总结和溯源整改,及时响应客户诉求,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公司共受理53笔投诉,均按照客户投诉处理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投诉事件妥善处理。其中,投诉业务类别均为自营理财,投诉区域分布均为重庆地区,投诉原因主要为部分产品延期兑付而引起投诉。公司将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存量风险项目有效处置,强化内部培训和客户服务,以此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创新引领,借助信托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实业投行的作用,运用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模式,从国家战略部署中寻求新的业务契机,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提供综合金融支持,大力拓展公司服务社会、服务实体经济的空间。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辐射区域内存续信托业务规模1,784.18亿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存续信托规模353.28亿元;服务京津冀地区存续信托业务规模689.70亿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续信托业务规模134.63亿元。
公司始终牢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使命宗旨,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为地方经济建设募集资金2,046.11亿元,为人民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近985亿元,为促进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依托在结构设计、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的大量经验,立足信托业灵活多变的特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公司新增服务民营信托业务规模207.96亿元,新增服务小微企业信托业务规模180.30亿元。
坚决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主动识别双碳政策为公司带来的风险和机遇,截至2022年末,累计成立7笔绿色信托,存续规模合计64.71亿元。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将环保低碳理念融入公司的采购、运营中,持续减少运营过程中的碳足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公司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用心回馈社会,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公司已累计向各类慈善活动捐款近2.95亿元,主要包括:“金色盾牌英烈救助基金”慰问救助捐款2.08亿元,累计救助慰问公安干警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超17,000人次;为重庆市政府募集50亿元资金支持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并捐赠2,500万元信托报酬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为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扶贫集团成员,累计为酉阳县脱贫攻坚捐款超166万元,为奉节县脱贫攻坚捐款92万元等。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检察教育基金会及民建善德基金等公益项目,开展“春蕾圆梦行动”帮扶317名贫困女学生圆梦校园、“逐梦未来”关爱留守学生及特殊儿童等爱心活动,荣获“春蕾圆梦行动爱心捐赠单位”称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并办理了相应的股权交割手续。
为促进标品信托发展,公司主动顺应监管导向,引进专业人才,专注资本市场业务运营体系打造,为股权投资、标品信托等资本市场业务发展培育人才队伍,在公司全力推进下,标品业务发展态势良好。2022年推行的混合策略投资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发展迅速:“臻选价值系列”“中欧匠心之选系列”等混合策略产品持续发行;现金管理产品方面,设有“华睿精选”“华睿熙春”“周添利”系列产品,完成了覆盖7天、14天、3月、6月、9月和1年等不同期限的固收产品组合,有效满足投资者差异化的流动性管理需求,标品信托日益丰富。
2022年,公司继续运用信托制度功能,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拓,持续帮助优质企业盘活资产和改善经营。公司持续深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受托服务信托,截至2022年12月末,累计参与发行ABCP受托服务规模突破320亿元,丰富了中国中车等优质制造企业融资渠道。2022年,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担任ABCP受托人,发行银行间市场首单科创ABCP,累计发行规模逾20亿元。2022年,公司累计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约610亿元,较2021年增长55%。在2022年度中债成员业务发展质量评价中,重庆信托以ABS发行表现突出而斩获“优秀ABS发行机构”奖。
2022年,公司积极布局S基金业务,引导信托资产向投资类业务转型,该项业务是公司在投资类业务方面的又一重大创新。自2021年公司设立首单投向S基金的“惠渝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后,2022年公司进一步成功推出第二单投资S基金的产品“星辰扬帆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今后公司切入股权投资领域积累了投资经验。凭借S基金业务的良好表现,公司在“首届私募股权基金流动性峰会”中摘取了“2021-2022年度优秀创新S交易金哨奖”。
2022年,公司成立了首例、也是国内罕见的传承服务信托产品一一“重庆信托·臻传系列服务信托”,臻传系列信托为典型的服务信托,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而设立,按照委托人需求量身定制,以资产的传承为目的,能有效实现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保障已故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权益。
为响应国家脱困扶贫政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公司近年来以《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与重庆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累计开展慈善信托/公益信托16笔,总规模逾3亿元,持续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扶老、救孤、恤病等公益事业领域全面发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为持续推进信托业务转型发展,公司在2022年继续加大财富管理能力的打造,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高端客户粘性,以打造私人订制理财为特征的家族信托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存续家族信托20单,推出的“臻善传家系列”“臻善传家锦盛家业系列”产品形成较好的推广和可复制模式,为委托人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激励、养老等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在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项目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到期信托项目公司均按信托文件约定履行尽职管理责任,未出现因履职不当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本年增加842,541.53万元,本年减少480,896.44万元。
6.5.4报告期末,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1,360.7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36.07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568.04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26,038.76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3,349.88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361.7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36.07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568.04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26,038.76万元,年末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6,799.52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翁振杰先生、刘勤勤先生、时平生先生、谢维宪先生、窦仁政先生、张建中先生、魏伟先生、刘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汤世生先生、张旗女士、贺学均先生、袁小彬先生、陈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贺学均先生、袁小彬先生、陈重先生的任职资格已于2022年10月经监管部门核准。王淑慧女士、雷世文先生、黄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雷万亚女士、胡容先生和王嘉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胡雪莲女士、邹恒舟先生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吕朝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秦晓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刘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职资格已于2022年11月经监管部门核准。
无新办诉讼案件,未结诉讼案件1件:公司与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航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金额10亿元。该案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审结。
新办诉讼案件1件:我公司与厦门万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林伟、邓茹君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29.9943亿元。2022年11月1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诉前财产保全,12月13日,立案受理。
未结诉讼案件1件:公司与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扶绥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扶绥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金额1亿元。该案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诉前财产保全,于2021年11月9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1.我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宝能泰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案,涉案本金21.21亿元。现处于执行财产司法评估阶段。
2.我公司申请执行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句容恒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句容恒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仓晟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朗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亿元。目前,已完成执行财产司法评估并在淘宝网上发布拍卖公告。
3.我公司申请执行苏州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6.788亿元。已完成执行财产司法评估,拟司法拍卖。
4.我公司申请执行苏州恒大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372万元。法院已查封冻结相关资产。
5.我公司申请执行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眉山蜀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桂林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0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其他资产。
6.我公司申请执行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成都世茂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翔合置业有限公司、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三阳塑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浚亮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3.8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其他资产。
7.我公司申请执行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睿迈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晟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魏少军案,涉案本金5.4988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相关资产。
1.我公司申请执行陕西海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恒盈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50亿元。已完成对查封资产的司法评估,后因抵押物涉及政府保交楼事宜,2022年10月26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我公司与重庆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国斌、李琦、蒋红兵申请执行案,涉案本金7.5亿元。2022年2月21日,法院出具裁定将案涉3号地块进行以物抵债;6月2日,取得案涉地块土地证。截止目前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后续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重庆银保监局根据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公司在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推进信托合规文化建设;根据监管要求,继续强化主动管理,完成融资类信托、金融同业通道业务的有序压降,稳步推进存续项目风险化解;严控房地产信托,落实穿透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强化内部问责机制,确立持续创新,深入推进业务转型,全力发展标品信托、投资类信托,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规范、持续、稳健发展。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2022年5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9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及换发〈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2022年,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稳健转型,推动业务工作持续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887.88亿元,股东权益合计444.6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86.53亿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收入55.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0.12亿元,实现净利润13.3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4亿元,人均净利润267.17万元。
截至报告日,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公司职责时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董事会及各位董事,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履职时间充分、履职工作规范,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提升管理质效,践行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QY球友会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