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球友会app下载1.1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独立董事梅建平先生、苏显泽先生、傅伟光先生认为本年度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总裁江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凯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吴庆元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线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1.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3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己任,回归信托本源,充分发挥和利用信托的制度与功能优势,打造优秀的专业化团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高质效的信托产品和服务,打造国内领先、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品质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坚守受托人定位,坚持“专业、精致、恒久”的经营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思路,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业务转型,构建高效的运营体系和完善的内控体系,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通过机制赋能、专业赋能、品牌赋能和科技赋能,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和高效运营能力,推动业务模式转型、收入模式转型、服务领域转型和客户结构转型,实现文化理念升级、服务能力升级、风控能力升级和管理能力升级。
促进资产管理与资产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公益慈善信托创新发展。在资产管理领域,充分发挥信托投融资兼备优势,注重金融能力与行业能力相结合,关注经济增长的新领域,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资产服务领域,围绕信托制度的功能优势开展业务创新,发挥受托管理的核心价值,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解决方案;在公益慈善领域,打造特色化公益慈善信托产品体系,履行国有信托机构社会责任,助力共同富裕建设。加强资本规划与管理,优化固有业务布局和固有资产结构,实现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
(1)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即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和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
(2)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即依据信托法律关系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
(3)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即按照委托人意愿,基于公共利益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
4.2.1.2公司目前信托业务品种主要有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有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组合投资管理类信托。
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逐步确立,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资源和要素的重新组合意味着市场蕴育巨大的投资机会和服务机会。信托既能运用金融工具,把握产业投资机遇,创设优质资产,又能发挥法律制度优势,为多种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的信托服务,实现信托制度更广泛的社会价值。
信托行业制度和监管框架不断完善,信托业务分类新规进一步明确了信托业的功能定位,厘清了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完善了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对促进信托业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有效创新、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信托行业在新的分类框架下,基于信托法律制度优势和自身资源禀赋,打造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全方位重塑能力体系,行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承压,国内新冠疫情超预期发展,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不断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仍处于高位,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大,资本市场预期分化、波动加剧,信托行业持续面临较大的风险管控压力。
信托行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分类监管新规要求下,非标融资业务规模和收入下降,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和服务信托等新业务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结构的调整需一定时期的发展,信托业务模式的重塑对行业短期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压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清晰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公司前、中、后台职责明确,操作独立、运行顺畅。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顺应公司业务发展、符合监管政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行内控制度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基本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体现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根据监管要求和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全面完善制度建设及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年内制定公司年度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有序推进落实,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建立了上传下达、下情上达的充分、合理的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各类信息。公司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职能分离、职责分明、协同合作,成为公司合规风险的前后道防线,并能组织落实公司的合规风险评估,整个控制活动措施到位,帮助公司降低和规避各类风险,通过后续纠正和改进达到合规和降低风险的目的,提升了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公司在确保尽职调查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项目和合作方的准入,有效控制集中度,强化项目期间管理和风险预警以防范信用风险;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特征的研究,通过适时调整策略和优化升级业务结构以防范市场风险;严格执行并不断补充和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通过问责和考核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有效性,优化和提升系统支持功能,以防范操作风险;积极关注并认真研究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机构,持续完善法律、合规工作机制,以防范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并提高制度执行力,持续强化业务风险管理,通过加强日常事项管理、强化交易方舆情监测、扎实推进项目驻场管理、提高现场检查频次和风险排查质效等多种方式有效落实项目后期管理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目前公司面临的风险总体可控,就存在风险的项目,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主动推进风险处置和化解工作,流动性得到较好的缓释,以保障信托财产权益。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注: 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与功能优势,整合公司资源和能力禀赋,加速业务模式创新和渠道开拓,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等重点业务领域有了新的突破。(1)证券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创设并管理了涵盖短期理财“添利”系列、主动管理FOF“恒源”系列、结构化FOF“光源”系列、固收债券“鸿源”系列以及私募优选“景源”系列的直销产品线)家族信托方面,公司积极探索家族信托业务新模式,紧密围绕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嘉和汇”系列产品在股权投资、隔代传承等模式上的创新和落地。(3)财富管理高端账户方面,公司不断优化升级业务模式,升级客户体验,积极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配置框架,持续增强资产配置投研能力,“瑞德”“瑞致”“瑞泰”等产品实现稳步增长。(4)服务信托方面,公司大力挖掘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在投融资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需求,输出账户管理、资金监管、股权改造等信托服务,形成了“稳健”“稳利”“钱潮”等系列服务信托产品,满足委托人的多样化需求。(5)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参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助力慈善产业孵化和生态圈打造,创新运用“母子基金”结构,开创了“乡村振兴联合体+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的可持续富民集成创新模式,在业内形成了多个具有示范效应的特色案例。
2022年,公司在开展慈善信托、支持乡村振兴、助医扶弱、教育助学、社区治理和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向社会奉献信托向善的温暖力量。
2022年,公司党政工团员工代表前往丽水市遂昌县湖山乡中心小学开展“六一微心愿”公益活动,首次在该校设立了“工信阳光奖学金”。公司新发起设立慈善信托20个,募集慈善款项1856万元,资金运用范围涵盖教育、医疗、救助、济困以及慈善产业孵化等多个领域。
公司与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大下姜共同富裕基金”,以“乡村振兴联合体+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的可持续富民集成创新模式,开启共富建设开创性探索。公司与杭州市上城区慈善总会联合发起“阳光27号”“阳光28号”钱江源农产品帮扶慈善信托,资金用于开化县绿茶生产线展示基地建设和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改善当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和居住环境。公司与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达成合作,成立了针对孤独症以及因残失能等特殊家庭需求的杭工信·“点亮星星”助残帮扶慈善信托,信托财产全部用于帮助温州市鹿城区户籍或在鹿城区常住的残疾人(含心智障碍人员)及其家庭。公司联合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了“杭工信·暖树5号光明守护慈善信托”,资金用于“眼残疾预防公益项目”,对困难眼疾患者手术治疗费用给予补助,为眼疾患者守护光明。
公司联合浙江省文澜图书馆事业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杭工信·杭州邻里图书馆共富慈善信托,为“杭州邻里图书馆”项目提供支持,为精神共富建设添砖加瓦。公司联合杭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了全省首个现代社区慈善信托项目,面向基层社区开展公益服务,关心关爱社区一线工作者,着力弘扬社区工作先进典型,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助力基层治理服务的良好氛围。
2022年,在浙江省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公司和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共同作为受托人的“金融港湾共富慈善基金”慈善信托正式成立。“金融港湾共富慈善基金”是国内首个由多家金融机构发起的共同富裕主题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充分发挥公信力强、透明度高、机制灵活、资产管理专业等优势,创新运用“母-子基金”结构,由专业团队运营,为捐赠人提供定制化服务。至2022年末,“金融港湾共富慈善基金”慈善信托存续规模928万元,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资金运用包括浙江大学金融港湾奖学金项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智护未来”)应用建设项目。
2022年,公司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的“2021年度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三等奖”,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杭州市2022年‘春风行动’先进单位”,浙商杂志社评选的“年度浙商信赖金融机构”,中国经营报社评选的“卓越竞争力信托公司”,上海证券报社评选的“诚信托·投资回报”奖,21世纪经济报道评选的“稳健经营信托公司”奖等多项荣誉。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受托人的职责与定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未发生因为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对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92万元,合并层面实现净利润-19,847万元。本年未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未向公司股东分配。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虞利明先生的辞职信,虞利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虞利明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虞利明先生的辞任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代为履职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在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总裁江龙先生代为履行职务。
截至2022年末,公司有重大未决诉讼案件7起,为信托项目所涉且由公司作为原告,被告为信托项目所涉的交易对手。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2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2〕86号)。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针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通过切实强化重点风险管控力度、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夯实公司稳健经营根基,强化党建统领、完善公司治理基础、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等一系列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已上报监管机构。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公司对注册地进行变更。据此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于2022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B3版披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虞利明先生的辞职信,虞利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虞利明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虞利明先生的辞任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代为履职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在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总裁江龙先生代为履行职务。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B112版披露《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8.9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