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2月30日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即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强调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根据各类信托服务的实质,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每一大类业务下细分信托业务子项,规范每项业务的定义、边界、服务内容和禁止事项,明确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未将单一资金信托纳入资产管理信托范畴,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解释表示,主要因为所谓的单一资产管理信托实质是专户理财,根据业务实质应当归入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信托,而不是资产管理信托。具体来看,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募资,按照产品设计管理运作,并按照产品期限到期清算。而财富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专户服务,并按其QY球友会登录要求终止清算。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符合财富管理信托特征,与资管业务的业务逻辑有明显差异。
《通知》拟设置3年过渡期,上述负责人表示,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全面梳理,制定计划,有序整改。其中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根据过渡期安排有序实施整改。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信托业务,应当纳入待整改业务,并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对于存量融资类信托,《通知》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同时,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银保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要求,保障信托业务符合信托实质。
此外,对资产服务信托,《通知》也按照资产服务信托的实质,对照资管新规关于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等精神,完善了资产服务信托的分类标准和监管要求例如,《通知》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等。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是推动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于促进行业回归本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做好《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