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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医疗、教育、住房……广西计划筹措超760亿元为你QY球友会app下载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3-04-09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将民办实事工程作为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就业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交通惠民  该方案提出,此次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2月,任务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前。  筹措资金220.2亿元,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将民办实事工程作为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就业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交通惠民

  该方案提出,此次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2月,任务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前。

  筹措资金22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7.2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2.92亿元。

  筹措资金97.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7.2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0.26亿元。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年满60周岁参保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筹措资金10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

  筹措资金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6亿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发放生活补助金。

  筹措资金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98亿元。为全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两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

  筹措资金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08亿元。按规定为10965名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1万个,对残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筹措资金0.5亿元。支持吸纳就业人员不低于1万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

  筹措资金279.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1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9.05亿元。

  筹措资金234.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9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3.84亿元。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人群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筹措资金40.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5.7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21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到2023年12月底,7岁以下儿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目标要求。

  筹措资金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实现城镇居民和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支持扩大艾滋病检测和随访救治救助范围,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

  筹措资金9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1.5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6.45亿元。

  筹措资金9.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65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奖补支持4000所以上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资料图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西安置区第二幼儿园。图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筹措资金1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8亿元。为60个营养改善计划县(含国家计划县29个,自治区计划县13个,市县计划县18个)约1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筹措资金3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筹措资金2.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50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筹措资金3.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6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图书购置和仪器设备项目完成率均达到80%。

  筹措资金3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8亿元。

  筹措资金1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6亿元。对约200万名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年每生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补助。

  筹措资金1.2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约11.5万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筹措资金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4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筹措资金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8亿元。按我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资助约3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筹措资金0.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1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组织3100名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筹措资金8.3亿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000套,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000套,新筹集公租房3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惠及18000户。

  资料图片:南宁荣和新城社区,居民享受着家门口“老友花园”的美好。图源:南宁晚报

  筹措资金34.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6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4亿元。

  筹措资金30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3000万亩以上)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筹措资金4.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4亿元。拉动社会投入9亿元购买农机具。到2023年12月底,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

  筹措资金15.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4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06亿元。

  筹措资金12.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19亿元。实现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下达率100%。

  筹措资金0.3亿元。支持南宁市青秀区、马山县、钦州市钦南区、浦北县、平南县、玉林市玉州区、田东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村庄生活污水。

  筹措资金0.08亿元。支持南宁、柳州、北海、来宾、崇左市建设秸秆禁烧监控设施,减少大气污染源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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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措资金0.19亿元。支持隆安县武鸣河沿岸村屯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支持博白县龙潭镇白沙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截污工程建设。

  筹措资金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支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平方公里。

  筹措资金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9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7亿元。

  筹措资金1.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1亿元。

  筹措资金1.0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实现全区113个市县公共图书馆、123个市县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市级美术馆免费开放。

  筹措资金0.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7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亿元。实现64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筹措资金0.03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为城乡基层新建12个篮球场、5个门球场,配建90套体育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

  筹措资金0.08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为14353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为每个书屋更新不少于12种图书。为13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为每个书屋更新不少于60种图书。

  筹措资金1.0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5亿元。升级和扩建百色市田阳区、西林县、金秀瑶族自治县3个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在全区14个设区市建设15个智慧广电乡镇(试点)。

  筹措资金81.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9.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1.58亿元。

  筹措资金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0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全部完成。

  筹措资金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3亿元。支持建设和改造12个农村供水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800万人。

  筹措资金1.28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完成28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

  筹措资金9.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2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

  筹措资金6.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15.1万公里,其中,普通国省干线万公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3.36万公里。

  筹措资金0.7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建立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筹措资金0.67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修复养护项目,修复里程31.408公里。

  筹措资金1.54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处治长度2219.79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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