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QY球友会登录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83.13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57,565.61万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和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现状和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5,893.44亿元,增幅为2.87%;环比增长649.67亿元,增幅为0.31%;相较于2017年4季度的历史峰值,2022年4季度信托资产规模下降19.46%。信托行业经过近五年的持续调整,信托业务的功能和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行业正在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截至2022年4季度末,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11.01万亿元,同比增长4,205.94亿元,增幅为3.97%;环比增长720.87亿元,增幅为0.66%;占比达到52.08%,同比增长0.55个百分点。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4.02万亿元,同比下降3,940.51亿元,降幅为8.92%;环比下降546.31亿元,降幅为1.34%;占比为19.03%,同比下降2.46个百分点。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在4季度末为6.11万亿元,同比增长5,628.06亿元,增幅为10.15%;环比增长475.11亿元,增幅为0.78%;占比为28.89%,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自资管新规以来,信托资产结构整体呈现“两升一降”趋势,集合资金信托持续上升,管理财产信托长期来看实现规模增长,而以通道类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则持续压降。
从信托资产功能分布来看,行业资产功能结构亦处于转型调整之中。截至2022年4季度末,作为信托业重点转型领域的投资类信托,规模达到9.28万亿元,同比增长7,821.23亿元,增幅为9.20%;环比增长646.34亿元,增幅为0.70%;占比达到43.92%,同比增长了2.55个百分点,延续了上一季度的首位占比。监管部门要求压降的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08万亿元,同比下降5,047.29亿元,降幅为14.10%;环比略有上升,增长规模为5.79亿元,增幅为0.02%;占比为14.55%,同比下降了2.87个百分点。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8.78万亿元,同比增长3,119.55亿元,增幅为3.68%;环比下降了2.47亿元,降幅为0.003%;占比为41.53%,同比上升了0.33个百分点。相较于2017年4季度峰值,事务管理类信托降幅达到43.90%,通道类业务压降成果较为显著。
2022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审慎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
2022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信托公司等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2022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信托业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基金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的积极作用,防范道德风险,保护信托受益人合法权益。根据基金功能不同,将原认购制基金更名为流动性互助基金,同时设立缴纳制信托业保障基金。
2022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引导信托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鼓励发展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2022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机制。
2022年6月,监管部门向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做好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信托业稳定基金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和信托业稳定基金的常规缴纳标准,即各家信托公司以营业收入为基数,一年一缴,平均费率约为4.6%,其中3.7%用于缴纳信托业稳定基金,0.9%用于缴纳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以期提高信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
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对金融业如何支持楼市健康发展做出明确规划。其中,信托由于其天然具有的逆周期属性,更是被多次提及。
2022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信托公司应当根据信托业务分类要求,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准确划分各类信托业务,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做好业务分类工作。
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十余部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度陆续出台,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密。
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同业拆放等。该类业务由公司固有业务部负责。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开展接收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由各信托业务部门负责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与信托业务相关的收入体现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固有业务以自有资金服务主业为宗旨,信托业务以基于实体经济的主动管理信托业务为核心。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486.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283.1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44,733.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253.98万元,每股净资产0.0279元,资产负债率94.78%。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7,565.61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46,913.79万元。
固有业务方面,2022年度亏损金额较上年度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中国银行、信保基金等就公司相关债务达成和解,相关债务的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续信托项目210个,受托管理信托规模1,387.01亿元;2022年度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3个,清算信托规模9.58亿元,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个,新增信托规模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银行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89,138.5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5,675.71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180.0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375.04亿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持有公司273,456,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因此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下转116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